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刘小平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1543

15、16、17级各班成立班级人民奖学金评选小组,15级成绩以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加分后结果排名,16、17级成绩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排名,其他各奖项条件以各年级学生手册为主。请各班在10月12日(周五)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学生申请书纸质版,《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信息技术学院某某班级成绩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班辅导员处,并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邮件命名为某某班人奖材料。

各班分配名额详见附件。校三好学生符合条件均可报名。学生组织单项奖名额4个,可参评对象包括分团委、学生会、电脑维修队、弘志社。其中学生会可推荐3人,分团委、电脑维修队、弘志社均可推荐1人。请申请学生组织单项奖的同学于10月11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交至学工办。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的通知.docx

2018免测名单.xls

2018年体测成绩.xls

附件1:信息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人奖班级名额分配.xls

附件2: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doc

附件3:信息技术学院某某班级成绩汇总表.xlsx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1082018112

二、参评对象

2014-2017年级全体本专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名额分配进行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本次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选过程,通过校奖学金的评选,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二)评定要求

1. 2014级、2015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

1)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参见《学生手册》)为依据,由各学院负责评定。

2)智育测评。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7-2018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按照规定执行。

3)体育测评。由体育部提供体测成绩。

2. 2016级、2017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在综合素质评定基础上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

3.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选,行为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4.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5. 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7-2018学年)

6.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选,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附件2)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将该部分同学的信息录至奥蓝网系统。该部分同学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选。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三)评选步骤

1. 1015日前:各学院完成2014级、2015“学生行为规范测试”和2016级、2017“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完成所有学生2017-2018学年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各学院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1016日~1022日:各学院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时间,请各学院保留公示凭证。

同时,请各学院将初评人员相关数据录入奥蓝网,并审核通过(务必核对银行卡号)。

3. 1023-26日:各学院可根据公示结果对录入奥蓝网的数据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的本学院奖学金获奖数据。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学院奖学金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及奥蓝网录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4. 1023-25日:学生申报校长特别奖。1031日左右:校长特别奖公开答辩。

5. 1029日:各学院将《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学工处教育发展科,同时电子版请通过奥蓝网“上报材料”栏报送。

6. 1029日~112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附件:1. 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

      2.2017-2018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30日